五次被关入看守所迫害 吴春环又被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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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娄杖子乡娄杖子村法轮功学员吴春环在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在昌黎法院被非法开庭,六月十四日被非法冤判一年零八个月。吴春环提出上诉。

吴春环是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吴春环在学大法以前患有耳聋,经常吃药,耳朵流脓。学大法以后身体健康,家庭和睦,把未成家耳聋并患有晚期胃癌的大伯哥接到自己家里精心照顾直到送终,大伯哥大便解不出来时她就用手帮着往外抠。她热心帮助别人,有求必应。别人的树栽在自己地边上,栗子掉到她家地里,她帮人家捡起来放那,从不占别人的便宜。是村里公认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邪恶集团不顾人民的意愿,独断专行,对法轮功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在这十九年里,她曾五次被绑架到看守所迫害。

干涉正义律师辩护冤判好人

吴春环的卷宗到青龙县检察院后,家人请的第一个律师到秦皇岛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看守所以种种理由刁难律师,等了半天也没让会见。第二个天津律师来青龙检察院阅卷,他们不让阅。说秦皇岛三区四县法轮功的案子都转到昌黎县去办。律师只好无奈的回去了。卷宗转到昌黎后由开始的干扰律师阅卷到后来的给天津律师事务所施压,昌黎法院还不择手段的百般刁难,让律师备案方可出庭,要么做有罪辩护,无奈律师在开庭的前四天(还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两天)被迫退出。

在昌黎法院非法开庭前只有一天能找律师的情况下,家人又给吴春环请了一名北京律师。律师在一天时间里,午前去秦皇岛看守所会见吴春环又被拒绝。午后匆忙赶到昌黎法院。到哪里找不到人,律师给办公室打电话没人接,家属问门卫的警察,有的说下乡了,有的说开庭去了。等一个多小时后,来一个办别的事的女法警,律师叫她给叫一声负责案子的法官,没告诉她谁的案子,结果很快来了个女警察,把律师手续拿过去了,一会主审法官张秋生就出来接待了律师。(其实他们都在家)张秋生问律师所在司法局,律师告诉了他,又问司法局电话号,律师没告诉。并严肃的对法官说:“你们不要这样搞,用司法局对我们施压,这样不好!”尽管只有很短(一夜)的时间,法院还是给最后这个律师所在的司法局打了电话对律师施压。律师说,明天就开庭了,家属无法再找到律师,我只能去。就这样律师第二天准时参加了庭审。

在开庭时法院大门外有许多便衣,还有两辆司法局的车,对法轮功学员的车辆,昌黎国保警察都照了相。

在开庭前法官要求律师安检,律师说我也没有凶器,说着也就进庭了。法院要求前去的家属必须出示身份证,还给进去的每个人照相,身份证也照相。

开庭后公诉人曹连才在宣读所谓证据时有虚构伪造的部份,如打印机、塑封机,还有她丈夫说的所谓证言有部份是不存在的,被律师一一予以驳回,同时律师当庭呈现六份不同地区退卷不起诉和无罪释放的案例。

吴春环在零口供、零签字的情况下,再次重申自己学法轮功按真善忍做个好人没有罪,“我做事为别人着想,没伤害任何人,没做过任何坏事,也没破坏任何法律的实施。”

经过两个小时的法庭辩论之后,主审法官问律师的意见,律师说应该无罪释放。

昌黎法院不尊重宪法,不采纳律师意见。一审判决侦查立案和搜查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证人未能出庭,审判程序违法,而且适用法律错误。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吴春环理应吴罪释放。

吴春环为了做个好人坚持自己的信仰,五次被关入看守所。昌黎法院又冤判一年零八个月。吴春环提出上诉。

在此奉劝秦皇岛中级法院昌黎法院的法官们,不要被中共谎言而自毁前程,不要拿佛法慈悲当儿戏。机会亦不多,希望你们看清方向,选择善良,公正执法,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自己及子孙留点后路,虽然法轮功学员不会怎样你们,但善恶有报的因果论绝不会放过任何人,希望三思,希望按宪法办事,重审此案。放吴春环回家。

以下是吴春环五次被关入看守所迫害的经历。

第一次被关入看守所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了,第二天,娄杖子乡政府及派出所七、八个人到她家要法轮大法书,当时只有三个孩子在家,分别为十四岁、十岁和五岁,他们都被吓得惊慌失措。来人说:让你爹妈晚上去派出所交书。自那以后,她家就没有安宁过。

在皇历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三、四点钟,乡政法委书记李申,助理金钊力与警察共四、五个人开车到吴春环家,翻出一本手抄《洪吟》,当时她一人在家,他们问她:还炼不炼?她说:炼。他们将她拉到派出所,所长苏洪庆邪恶地说:你炼就让你过不好日子。直到晚上七、八点钟才让她回家。

皇历十一月下旬,李申、金钊力等四、五个人又到她家逼迫写“不修炼的保证书”,说:“你不写保证书,就送你进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正月二十五日下午,李申、金钊力四、五个人又到她家骚扰威胁说:“还炼不炼?炼就跟我们走。”她没去。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她和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一样,实践法律赋予公民上访的权利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走上了上访之路。

皇历十一月初,她与同修一路艰辛来到北京,在天安门被抓两次,她没报姓名。

铐在暖气管上

回到家中,次日上午在集市上被乡派出所警察孙忠不问青红皂白拽到派出所,将她铐在暖气管上,因为是大集,人特别多。他们又把吴春环拽到大街上,铐在街面的铁窗上(派出所对过),牌子上写着:“法轮功练习者吴春环”。下午她丈夫给她送衣服与警察评理说:“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随即三个警察蜂拥而上,抡起拳头猛击吴春环丈夫的胸部,老实巴交的丈夫被他们打倒在地,半个月时间里胸部一直疼痛,其中一个警察叫贾玉权(八道河乡田纪沟村人),所长苏红庆,李申让她丈夫交三千元钱,否则送看守所,被她丈夫拒绝。当时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年女法轮功学员看到吴春环被铐着,就说了:“法轮大法好”,警察把她也给抓进来了,将她俩送入青龙看守所迫害。她丈夫给她送衣服,一警察恶狠狠地说:“炼功还穿什么衣服?”

在看守所里,白天坐光板,晚上因为人多,每四个人一组轮流站立两个小时,上下板铺,其余人还得颠倒颠侧着身勉强躺下。

二零零一年元旦早晨,地面积雪,法轮功学员到大院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她和全体女法轮功学员齐声背诵大法师父的《论语》,喊“法轮大法好”,正在值班的副所长赵才不知所措。白天警察问:“谁打横幅啦?”随后吴春环等六名法轮功学员都被手脚连铐上。(手脚连铐是用三十多斤铁链子,先将两脚用铁铐铐在一起,然后将两手从两腿外边掏出来,再将两手和两脚扣在一起,让她不能躺,不能坐,不能站,不能吃东西,不能大小便,一切生活不能自理。)(在看守所是常用的酷刑刑具)三十八斤重的脚镣和手铐链在一起,三十多米远的路,一挪一挪蹲着艰难的叫她回到监室。当时汗水、鼻涕不断的往下滴……

中共酷刑刑具:手铐脚镣

戴上这种刑具后,吃、喝、拉、撒都得别人照顾,无法睡觉,双手被勒得象馒头一样,遭受着五天非人的折磨。

那年冬天,冰雪连天,她丈夫和亲友在寒风刺骨的数九隆冬为她奔波,遭派出所所长苏红庆、警察孙忠非法敲诈一千五百元人民币(期间还找人说情,原来要二千元)和看守所所谓接见费(不交钱不让见面)、生活费数百元人民币,才结束了三十八天迫害,腊月十八回家。

第二次被关入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一年大年晚上,吴春环给小女儿作伴在本村贴真相标语,被本村不明真相的人恶告,乡政府值班干部张士圆和本村在乡烧锅炉的高春林追赶,她回家,他们上报乡政府,下报村委会,十点多钟她家正要吃年夜饭,村书记冯新春、乡长稻彦春、村委委员李春卓、刘金凤以及乡政府纪委书记王连友、张士圆十来个人来她家逼迫撕下所有的标语,吴春环拒绝,她说:“不撕,谁撕谁不好。”吴春环丈夫的哥哥怕出事要去撕,被她阻止,他们见吴春环不去撕,就威胁说:“还不改就送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大年初一早三、四点钟,派出所所长梁庆儒、警察、乡政府王连友、村干部开两辆车十多人向吴春环丈夫要人,她丈夫被他们威胁、恐吓,无可奈何的把吴春环交出,到派出所警察问吴春环:“标语哪来的?”她说:“捡的。”后送看守所,到看守所所长王金破口大骂:你不让人家过好年,随后猛击吴春环胸部三拳,她无怨无恨轻声说:“所长别生气。”

初二,在值班警察李彦(八道河乡刑场村人)的指使下,因炼功,被犯人曾凡(音)等人给戴上了手脚连铐四十八个小时。

在这期间,她丈夫奔波于乡政府,派出所之间,又与张士圆多次要人,所长梁庆儒敲诈勒索人民币二千元,又交看守所生活费,遭迫害五十八天回家。

第三次被关入看守所迫害

吴春环家三个孩子在学校无法正常学习,乡里派出所的人去学校恐吓,孩子的心灵受到很大伤害。当时她有个孩子正上初中,品学兼优,成绩名列前茅,很渴望上学,她两次找到娄杖子乡中学政教处主任马文东(音)(娄杖子乡朴杖子村人),吴春环问他:“马老师,为什么不让我女儿上学?”他说:乡干部李申告诉的。她给李申打电话问,李申恶狠狠地说:“吴春环,你想让她上学,你先交三千元钱,再写不修炼的保证,否则不行。”吴春环问马文东:“你们不让她上学,你给开个证明,纸条也行。”他说:不给开。从此她女儿被迫失学,当时她才十五岁。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晚,吴春环与同修到大桥上涂改中共欺骗世人的谎言标语,被巡警发现,将她俩强行拉到派出所,当时屋内有四个人,金钊力在派出所把窗帘拉严,先恐吓吴春环说:“这回给你判劳教,还得让你掏一万元钱,连家人都看不见了,你女儿还想上大学?还得政审,你儿子在初中也别想上了。”还打吴春环耳光,打得她头晕目眩,大脑嗡嗡作响,从此吴春环被打耳聋。他穿大皮鞋拽着踹。她左大腿特别疼,以后看见膝盖外侧、小腿正面铁青紫黑。他们逼着吴春环给他们下跪,她没跪。他强行给她戴上手铐(左手)拽着她到东屋,想把另一法轮功学员铐在一起,那位学员说:“我不佩戴这个。”三个警察将她仰面朝天按倒在地,强行给她戴,结果没戴上。当时吴春环的手腕被他们拽着勒肿了,流血了,手臂都麻木了,后被别人打开。当天深夜她俩趁着看着她们的小警察睡着,爬上厕所两米高墙,墙上面还有铁丝网,逃出派出所,流离失所一个月之后。回到家没几天,一天早晨还没起来,金钊力、派出所所长韩义华带领十几个人闯进吴春环家抓她,四个男子将她抬上车,到乡政府,他们吃饭,把她俩关在一屋子里饿着,他们吃饱饭,将她俩拽进车里,同修的手被车门卡住,直接送入看守所迫害。

到看守所后她俩绝食,绝食第四天被从鼻子插管灌食,管子长期在胃里不拔出来,盐水加一点豆奶粉,不知道加了什么药,每次灌食后,她都头晕、头胀,发高烧,呼吸困难,嗓子疼,双手长期向后背铐着。可能看她要不行了,派出所找吴春环丈夫接人,看守所警察还让她丈夫交所谓的生活费(在这二十天她一口饭没吃,一口水没喝),被她丈夫拒绝,说:“人都不行了(骨瘦如柴,两眼塌陷,身体虚弱),还跟我要钱?”回来到派出所,韩义华敲诈勒索她家一千元人民币(因拿不出五百元,打欠条五百元)。

第四次被关入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五年皇历三月初一下午,吴春环去娘家回来的路上,被派出所所长韩义华看见,立即给派出所值班人打电话在门口拦截她。在回家行至派出所门口,一个叫许仲满的警察和他妻子截她下自行车,他们将吴春环连人带车拽到派出所。吴春环与他们讲:“为什么截我?”他说:“韩所长在半路看见你了,给我打电话让拦截的。”他夫妻二人知法犯法,强行搜她身,翻她包,发现一本《九评共产党》和一套法轮功师父讲法录音带,立即将吴春环送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七、八个小时。傍晚,一亲戚告诉她家人,吴春环丈夫、儿子到派出所要人,未放,次日他们叫来国保大队警察,国保大队警察胡宝和说:到医院检查一下身体。另一人说:她没钱,直接送入看守所。

在看守所,国保大队一个四十岁左右男警察,做笔录,问她什么也不说,让她按手印也没按,他气急败坏地踹她两脚说:你不说,让你跟宋友春学(宋友春在看守所十四天被迫害死)。在人权被践踏,自由被践踏的情况下,她绝食、绝水,到第四天灌食(从鼻子插到胃里),双手向后背铐着,第六天在大院子里光天化日之下灌食,来了十多个人(可能国保大队、610、公安局的)在那里看着,吴春环吐血了。王金还得意的大笑。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第七天,国保大队通知派出所让她丈夫接人,她丈夫和她侄子租车与所长韩义华、王一文到看守所接吴春环,她丈夫见到吴春环后跟韩义华说:这人我不要了,有个好歹怎么办?韩义华说:那找国保大队吧?到国保大队,她丈夫说:你们拉来好好的一个人现在这样了,到医院检查检查吧。国保大队警察胡宝和和一王姓警察与她丈夫说好听话,劝她丈夫快拉回家吧,因为他们不敢带吴春环到医院检查身体,怕担责任。由于她丈夫善良,在他们连劝再说下给吴春环接回了家。

二零零六年皇历二月,韩义华、金钊力四、五个人又来她家,她丈夫说:“韩所长,你不是说以后不再找她了吗?怎么又到我家骚扰来了?我们的日子没法过了!”

第五次被关入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九点左右,由青龙县国保大队队长李印卿伙同三拨子派出所王友文(曾任娄丈子派出所副所长)和娄丈子派出所刘福所、高超、朱晓红、指导员田玉军等七、八个人未着装开着三辆警车突然闯进吴春环家,到处乱翻,抢走她儿子的电脑主机和其它私人物品,强行带走法轮功学员吴春环,并把未修炼的儿子带走(说是让其劝他妈),问他谁上他家去,他妈和谁接触等。随后派出所的人让吴春环的丈夫拿点衣服也上了警车拉到县公安局问话,下午两点回家。当天夜里把吴春环送到秦皇岛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五日家人去青龙县公安局要人,下午李印卿给家属一张刑事拘留书。二十七日家属再次找李印卿,被告知案子已交到检察院。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给家属一张逮捕通知书。现在吴春环已被非法关押六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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